搜尋 "凡"
記錄中共有 82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271 至 280 節
提 摩 太 前 書 6:1
在軛下作僕人的,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,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。

提 摩 太 後 書 1:15
在亞細亞的人都離棄我,這是你知道的,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。

提 摩 太 後 書 2:4
在軍中當兵的,不將世務纏身,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。

希 伯 來 書 12:11
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;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

希 伯 來 書 5:1
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辦理屬 神的事,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(或作: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)。

希 伯 來 書 5:13
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,因為他是嬰孩;

希 伯 來 書 7:25
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

希 伯 來 書 8:3
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,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。

希 伯 來 書 9:16
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(遺命:原文與約字同)的人死了;

希 伯 來 書 10:11
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

252627282930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