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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32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41 至 150 節
以 斯 帖 記 8:10
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諭旨,用王的戒指蓋印,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,傳到各處。

出 埃 及 記 32:16
是 神的工作,字是 神的,刻在版上。

馬 太 福 音 27:37
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,著他的罪狀,說: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。

帖撒羅尼迦前書 4:9
論到弟兄們相愛,不用人信給你們;因為你們自己蒙了 神的教訓,叫你們彼此相愛。

約 翰 一 書 2:1
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

歷 代 志 下 16:11
亞撒所行的事,自始至終都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。

以 斯 拉 記 8:34
當時都點了數目,按著分量在冊上。

以 斯 帖 記 9:23
於是,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與他們的信,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;

但 以 理 書 5:24
因此從 神那裡顯出指頭來這文字。

哈 巴 谷 書 2:2
他對我說:將這默示明明地在版上,使讀的人容易讀(或譯:隨跑隨讀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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