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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844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31 至 140 節
耶 利 米 書 2:11
豈有一國換了他的神嗎?其實這不是神!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的神。

歷 代 志 下 12:12
王自卑的時候,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,不將他滅盡,並且在猶大中間也有善的事。

以 賽 亞 書 56:11
這些狗貪食,不知飽足。這些牧人不能明白─各人偏行己路,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

提 多 書 3:9
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,以及紛爭,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,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的。

列 王 紀 上 2:5
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,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: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帖兒子亞瑪撒。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,如在爭戰之時一樣,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。

耶 利 米 書 2:8
祭司都不說,耶和華在哪裡呢?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。官長違背我;先知藉巴力說預言,隨從無的神。

以 賽 亞 書 58:3
他們說:我們禁食,你為何不看見呢?我們刻苦己心,你為何不理會呢?看哪,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,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。

提 摩 太 後 書 3:16
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(或作: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)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的,

以 斯 拉 記 9:12
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,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,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,吃這地的美物,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。』

以 斯 帖 記 3:8
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:「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;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,也不守王的律例,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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