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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248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11 至 120 節
尼 希 米 記 10:33
就是為陳設餅、常獻的素,和燔,安息日、月朔、節期所獻的與聖物,並以色列人的贖罪,以及我們 神殿裡一切的費用。

以 西 結 書 43:27
滿了七日,自八日以後,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和平安;我必悅納你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

民 數 記 28:15
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,獻給耶和華;要獻在常獻的燔和同獻的奠以外。

哥 林 多 前 書 10:20
我乃是說,外邦人所獻的鬼,不是 神。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。

撒 母 耳 記 上 15:22
撒母耳說:耶和華喜悅燔和平安,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?聽命勝於獻;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

尼 希 米 記 12:44
當日,派人管理庫房,將舉、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按各城田地,照律法所定歸給司和利未人的分,都收在裡頭。猶大人因司和利未人供職,就歡樂了。

出 埃 及 記 40:29
在會幕的帳幕門前,安設燔壇,把燔和素獻在其上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。

民 數 記 28:31
這些,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和同獻的素並同獻的奠以外,都要沒有殘疾的。」

利 未 記 5:6
並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牲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羊羔,或是一隻山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。至於他的罪,司要為他贖了。

利 未 記 6:6
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把贖愆牲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司為贖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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