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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8539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111 至 1120 節
以 斯 拉 記 7:10
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,又將律例典章教訓色列人。

尼 希 米 記 11:3
色列人、祭司、未人、尼提寧,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,各在自己的地業中。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:

尼 希 米 記 12:13
斯拉族有米書蘭;亞瑪雅族有約哈難;

尼 希 米 記 8:5
斯拉站在眾民上,在眾民眼前展開這書。他一展開,眾民就都站起來。

尼 希 米 記 10:39
色列人和未人要將五穀、新酒,和油為舉祭,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,就是供職的祭司、守門的、歌唱的所住的屋子。這樣,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。

以 斯 帖 記 2:20
斯帖照著末底改所囑咐的,還沒有將籍貫宗族告訴人;因為斯帖遵末底改的命,如撫養他的時候一樣。

以 斯 帖 記 5:4
斯帖說:「王若為美,就請王帶著哈曼今日赴我所預備的筵席。」

以 斯 帖 記 9:13
斯帖說:「王若為美,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,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,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。」

約 伯 記 18:20
後來的要驚奇他的日子,好像前去的受了驚駭。

詩 篇 104:4
風為使者,火焰為僕役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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