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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381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121 至 1130 節
民 數 記 8:10
未人奉到耶和華面前,色列人要按手在他們頭上。

民 數 記 10:27
統領拿弗他支派軍隊的是南的兒子亞希拉。

撒 母 耳 記 下 11:11
亞對大衛說:「約櫃和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,我主約押和我主(或譯:王)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,我豈可回家吃喝、與妻子同寢呢?我敢在王面前起誓(原文是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):我決不行這事!」

列 王 紀 上 8:52
願你的眼目看顧僕人,聽你民色列的祈求,無論時向你祈求,願你垂聽。

列 王 紀 下 13:6
然而他們不離開耶羅波安家使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,仍然去行,並且在撒馬亞留下亞舍拉。

以 斯 拉 記 5:5
 神的眼目看顧猶大的長老,致總督等沒有叫他們停工,直到這事奏告大烏,得著他的回諭。

民 數 記 8:24
未人是這樣:從二十五歲外,他們要前來任職,辦會幕的事。

士 師 記 2:15
他們無論往處去,耶和華都災禍攻擊他們,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,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;他們便極其困苦。

撒 母 耳 記 上 17:10
那非士人又說:「我今日向色列人的軍隊罵陣。你們叫一個人出來,與我戰鬥。」

耶 利 米 書 32:16
我將買契交給尼亞的兒子巴錄後,便禱告耶和華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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