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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822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191 至 1200 節
利 未 記 17:13
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他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
利 未 記 17:3
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
利 未 記 24:11
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,並且咒詛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。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

利 未 記 4:13
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,誤犯了罪,是隱而未現,會眾看不出來的,

民 數 記 14:7
全會眾說:「我們所窺探、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。

民 數 記 16:2
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,就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,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,

民 數 記 16:40
人作紀念,使亞倫後裔之外的人不得近前來在耶和華面前燒香,免得他遭可拉和他一黨所遭的。這乃是照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。

民 數 記 18:19
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(鹽即不廢壞的意思)。」

民 數 記 2:2
人要各歸自己的纛下,在本族的旗號那裡,對著會幕的四圍安營。

民 數 記 3:50
人頭生的所取之銀,按聖所的平,有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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