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拿鴻"
記錄中共有 1618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201 至 1210 節
歷 代 志 上 7:15
瑪吉娶的妻是戶品、書品的妹子,名叫瑪迦。瑪西的次子名叫西羅非哈;西羅非哈但有幾個女兒。

歷 代 志 上 7:28
以法蓮人的地業和住處是伯特利與其村莊;東邊蘭,西邊基色與其村莊;示劍與其村莊,直到迦薩與其村莊;

出 埃 及 記 30:13
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,每人要按聖所的平,銀子半舍客勒;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(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)。

雅 歌 8:7
愛情,眾水不能息滅,大水也不能淹沒。若有人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,就全被藐視。

以 西 結 書 27:12
「他施人因你多有各類的財物,就作你的客商,銀、鐵、錫、鉛兌換你的貨物。

以 西 結 書 38:5
波斯人、古實人,和弗人(又作利比亞人),各盾牌,頭上戴盔;

但 以 理 書 1:7
太監長給他們起名: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,稱哈尼雅為沙得拉,稱米沙利為米煞,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。

但 以 理 書 5:3
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 神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來,王和大臣、皇后、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。

利 未 記 24:2
「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來給你,使燈常常點著。

馬 太 福 音 13:33
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:天國好像麵酵,有婦人來,藏在三斗麵裡,直等全團都發起來。

1181191201211221231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