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亞拿突"
記錄中共有 486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231 至 1240 節
撒 母 耳 記 下 4:7
他們進房子的時候,伊施波設正在臥房裡躺在床上,他們將他殺死,割了他的首級,著首級在拉巴走了一夜,

耶 利 米 書 41:10
以實瑪利將米斯巴剩下的人,就是眾公主和仍住在米斯巴所有的百姓,原是護衛長尼布撒拉旦交給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的,都擄去了。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擄了他們,要往捫人那裡去。

路 加 福 音 3:1
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,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,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,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,呂撒聶作比利尼分封的王,

歷 代 志 下 15:9
又招聚猶大、便雅憫的眾人,並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、瑪西人、西緬人。有許多以色列人歸降撒,因見耶和華─他的 神與他同在。

列 王 紀 上 20:34
便哈達對王說:「我父從你父那裡所奪的城邑,我必歸還。你可以在大馬士革立街市,像我父在撒馬利所立的一樣。」哈說:「我照此立約,放你回去」,就與他立約,放他去了。

歷 代 志 下 30:6
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,遵著王命傳遍以色列和猶大。信內說:「以色列人哪,你們當轉向耶和華─伯拉罕、以撒、以色列的 神,好叫他轉向你們這脫離述王手的餘民。

利 未 記 13:2
「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,或長了癬,或長了火斑,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,就要將他帶到祭司倫或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。

歷 代 志 下 25:24
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 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,與王宮裡的財寶都了去,並帶人去為質,就回撒馬利去了。

耶 利 米 書 32:12
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篾和畫押作見證的人,並坐在護衛兵院內的一切猶大人眼前,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的兒子巴錄。

以 斯 拉 記 9:1
這事做完了,眾首領來見我,說:「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,沒有離絕迦南人、赫人、比利洗人、耶布斯人、捫人、摩押人、埃及人、摩利人,仍效法這些國的民,行可憎的事。

1211221231241251261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