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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 母 耳 記 下 20:1
在那裡恰巧有一個匪徒,名叫示巴,是便雅憫人比基利的兒子。他吹角,說:「我們與大衛無分,與耶西的兒子無涉。以色列人哪,你們各回各家去吧!」 創 世 記 47:19 你何忍見我們人死地荒呢?求你用糧食買我們和我們的地,我們和我們的地就要給法老效力。又求你給我們種子,使我們得以存活,不致死亡,地土也不致荒涼。」 以 斯 拉 記 4:9 省長利宏、書記伸帥,和同黨的底拿人、亞法薩提迦人、他毗拉人、亞法撒人、亞基衛人、巴比倫人、書珊迦人、底亥人、以攔人, 耶 利 米 書 40:9 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向他們和屬他們的人起誓說:「不要怕服事迦勒底人,只管住在這地,服事巴比倫王,就可以得福。 西 番 雅 書 2:1 不知羞恥的國民哪,你們應當聚集!趁命令沒有發出,日子過去如風前的糠,耶和華的烈怒未臨到你們,他發怒的日子未到以先,你們應當聚集前來。 申 命 記 26:12 「每逢三年,就是十分取一之年,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。 撒 母 耳 記 上 17:46 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裡。我必殺你,斬你的頭,又將非利士軍兵的屍首給空中的飛鳥、地上的野獸吃,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 神; 歷 代 志 下 28:9 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,名叫俄德,出來迎接往撒馬利亞去的軍兵,對他們說:「因為耶和華─你們列祖的 神惱怒猶大人,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,你們竟怒氣沖天,大行殺戮。 撒 母 耳 記 上 6:17 非利士人獻給耶和華作賠罪的金痔瘡像,就是這些:一個是為亞實突,一個是為迦薩,一個是為亞實基倫,一個是為迦特,一個是為以革倫。 但 以 理 書 6:7 國中的總長、欽差、總督、謀士,和巡撫彼此商議,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(或譯:求王下旨要立一條……),三十日內,不拘何人,若在王以外,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,就必扔在獅子坑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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