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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9045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361 至 1370 節
歷 代 志 下 8:2
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,使色列人住在那裡。

歷 代 志 下 10:3
色列人打發人去請他,他就和色列眾人來見羅波安,對他說:

以 斯 拉 記 6:16
色列的祭司和未人,並其餘被擄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地行奉獻 神殿的禮。

尼 希 米 記 11:3
色列人、祭司、未人、尼提寧,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,各在自己的地業中。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:

尼 希 米 記 12:13
斯拉族有米書蘭;亞瑪雅族有約哈難;

尼 希 米 記 13:3
色列民聽見這律,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

尼 希 米 記 8:5
斯拉站在眾民上,在眾民眼前展開這書。他一展開,眾民就都站起來。

尼 希 米 記 10:39
色列人和未人要將五穀、新酒,和油為舉祭,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,就是供職的祭司、守門的、歌唱的所住的屋子。這樣,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。

以 斯 帖 記 2:20
斯帖照著末底改所囑咐的,還沒有將籍貫宗族告訴人;因為斯帖遵末底改的命,如撫養他的時候一樣。

以 斯 帖 記 5:4
斯帖說:「王若為美,就請王帶著哈曼今日赴我所預備的筵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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