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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81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391 至 1400 節
歷 代 志 下 19:8
約沙法從未人和祭司,並色列族長中派定人,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,聽民間的爭訟,就回耶路撒冷去了。

尼 希 米 記 8:9
省長尼希米和作祭司的文士斯拉,並教訓百姓的未人,對眾民說:「今日是耶和華─你們 神的聖日,不要悲哀哭泣。」這是因為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;

詩 篇 108:9
摩押是我的沐浴盆;我要向東拋鞋;我必因勝非士呼喊。

詩 篇 60:8
摩押是我的沐浴盆;我要向東拋鞋。非士啊,你還能因我歡呼嗎?

馬 太 福 音 12:14
賽人出去,商議怎樣可除滅耶穌。

民 數 記 18:26
「你曉諭未人說:你們從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,

民 數 記 8:9
未人奉到會幕前,招聚色列全會眾。

民 數 記 8:10
未人奉到耶和華面前,色列人要按手在他們頭上。

使 徒 行 傳 2:9
我們帕提亞人、米底亞人、攔人,和住在美索不達米亞、猶太、帕多家、本都、亞細亞、

希 伯 來 書 7:11
從前百姓在未人祭司職任下受律法,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,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,照麥基洗德的等次,不照亞倫的等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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