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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87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391 至 1400 節
利 未 記 25:28
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主的手裡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

馬 可 福 音 4:21
耶穌又對他們說:人拿燈來,豈是要放在斗下,床下,不放在燈臺上嗎?

啟 示 錄 6:6
我聽見在四活物中似乎有聲音說:一錢銀子一升麥子,一錢銀子三升大麥;油和酒不可糟蹋。

以 斯 帖 記 5:9
那日哈曼心中快樂,歡歡喜喜地出來;但見末改在朝門不站起來,連身也不動,就滿心惱怒末改。

撒 母 耳 記 下 24:24
王對亞勞拿說:「不然。我必要按著價值向你;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─我的 神。」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了那禾場與牛。

以 斯 帖 記 8:2
王摘下自己的戒指,就是從哈曼追回的,給了末改。以斯帖派末改管理哈曼的家產。

利 未 記 25:30
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,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主,世世代代為業;在禧年也不得出主的手。

耶 利 米 書 32:43
你們說,這地是荒涼、無人民、無牲畜,是交付迦勒人手之地。日後在這境內,必有人置田地。

尼 希 米 記 11:17
祈禱的時候,為稱謝領首的是米迦的兒子瑪他尼。米迦是撒的兒子;撒是亞薩的兒子;又有瑪他尼弟兄中的八布迦為副。還有沙母亞的兒子押大。沙母亞是加拉的兒子;加拉是耶杜頓的兒子。

耶 利 米 書 13:4
「要拿著你所的腰帶,就是你腰上的帶子,起來往幼發拉河去,將腰帶藏在那裡的磐石穴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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