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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865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431 至 1440 節
申 命 記 30:20
且愛耶和華─你的 神,聽從他的話,專靠他;因為他是你的生命,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。這樣,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應許賜的地上居住。」

撒 母 耳 記 上 7:14
非利士人取以色列人的城邑,從以革倫直到迦特,都歸以色列人了。屬這些城的四境,以色列人也從非利士人手下收回。那時以色列人與摩利人和好。

耶 利 米 書 36:14
眾首領就打發古示的曾孫、示利米雅的孫子、尼探雅的兒子猶底到巴錄那裡,對他說:「你將念給百姓聽的書卷拿在手中到我們這裡來。」尼利的兒子巴錄就手拿書卷來到他們那裡。

列 王 紀 下 3:11
約沙法說:「這裡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?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。」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回答說:「這裡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,就是從前服事以利的【原文作倒水在以利手上的】。」

申 命 記 9:5
你進去得他們的地,並不是因你的義,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,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,耶和華─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,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應許的話。

歷 代 志 下 12:13
羅波安王自強,在耶路撒冷作王。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,在耶路撒冷,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選擇立他名的城,作王十七年。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,是捫人。

歷 代 志 下 28:15
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,使被擄的人前來;其中有赤身的,就從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,給他們穿,又給他們吃喝,用膏抹他們;其中有軟弱的,就使他們騎驢,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;隨後就回撒馬利去了。

創 世 記 11:12
法撒活到三十五歲,生了沙拉。

創 世 記 11:13
法撒生沙拉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,並且生兒養女。

創 世 記 12:6
伯蘭經過那地,到了示劍地方、摩利橡樹那裡。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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