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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 母 耳 記 上 9:12
女子回答說:「在這裡,他在你們前面。快去吧!他今日正到城裡,因為今日百姓要在邱壇獻祭。 歷 代 志 下 26:18 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,對他說:「烏西雅啊,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,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。你出聖殿吧!因為你犯了罪。你行這事,耶和華 神必不使你得榮耀。」 歷 代 志 下 28:24 亞哈斯將 神殿裡的器皿都聚了來,毀壞了,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;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建築祭壇, 歷 代 志 下 35:18 自從先知撒母耳以來,在以色列中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,以色列諸王也沒有守過,像約西亞、祭司、利未人、在那裡的猶大人,和以色列人,以及耶路撒冷居民所守的逾越節。 以 西 結 書 47:1 他帶我回到殿門,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(原來殿面朝東)。這水從檻下,由殿的右邊,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。 利 未 記 14:28 又把手裡的油抹些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,就是抹贖愆祭之血的原處。 利 未 記 22:22 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利 未 記 6:20 「當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,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為常獻的素祭: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 民 數 記 35: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歸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。 啟 示 錄 20: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潔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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