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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73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541 至 1550 節
申 命 記 31:4
耶和華必待他們,如同從前待他所滅絕的亞摩二王西宏與噩及他們的國一樣。

士 師 記 10:8
從那年起,他們擾害欺壓約旦河那邊、住亞摩人之基列地的色列人,共有十八年。

列 王 紀 上 20:34
便哈達對王說:「我父從你父那裡所奪的城邑,我必歸還。你可在大馬士革立街市,像我父在撒馬亞所立的一樣。」亞哈說:「我照此立約,放你回去」,就與他立約,放他去了。

歷 代 志 下 31:10
撒督家的大祭司亞撒雅回答說:「自從民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來,我們不但吃飽,且剩下的甚多;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他的民,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。」

民 數 記 1:42
拿弗他子孫的後代,照著家室、宗族、人名的數目,從二十歲外,凡能出去打仗、被數的,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。

民 數 記 20:24
「亞倫要歸到他列祖(原文作本民)那裡。他必不得入我所賜給色列人的地;因為在米巴水,你們違背了我的命。

創 世 記 14:2
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、蛾摩拉王比、押瑪王示納、洗扁王善別,和比拉王;比拉就是瑣珥。

創 世 記 24:27
說:「耶和華─我主人亞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,因他不斷地慈愛誠實待我主人。至於我,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,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。」

列 王 紀 下 3:4
摩押王米牧養許多羊,每年將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給色列王進貢。

以 斯 拉 記 2:70
於是祭司、未人、民中的一些人、歌唱的、守門的、尼提寧,並色列眾人,各住在自己的城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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