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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 希 米 記 11:3
以色列人、祭司、利未人、尼提寧,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,各在自己的地業中。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: 尼 希 米 記 13:3 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,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尼 希 米 記 2:17 以後,我對他們說:「我們所遭的難,耶路撒冷怎樣荒涼,城門被火焚燒,你們都看見了。來吧,我們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,免得再受凌辱!」 尼 希 米 記 6:15 以祿月二十五日,城牆修完了,共修了五十二天。 尼 希 米 記 7: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 尼 希 米 記 7:8 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: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 尼 希 米 記 8:6 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 神;眾民都舉手應聲說:「阿們!阿們!」就低頭,面伏於地,敬拜耶和華。 尼 希 米 記 9:2 以色列人(人:原文是種類)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,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。 尼 希 米 記 10: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、新酒,和油為舉祭,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,就是供職的祭司、守門的、歌唱的所住的屋子。這樣,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。 以 斯 帖 記 2:10 以斯帖未曾將籍貫宗族告訴人,因為末底改囑咐他不可叫人知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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