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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2274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631 至 1640 節
馬 太 福 音 6:3
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,

民 數 記 22:13
早晨起來,對巴勒的使臣說:「你們回本地去吧,因為耶和華不容我和你們同去。」

民 數 記 22:18
回答巴勒的臣僕說:「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,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─我 神的命。

民 數 記 22:21
早晨起來,備上驢,和摩押的使臣一同去了。

民 數 記 22:29
對驢說:「因為你戲弄我,我恨不能手中有刀,把你殺了。」

民 數 記 22:34
對耶和華的使者說:「我有罪了。我不知道你站在路上阻擋我;你若不喜歡我去,我就轉回。」

民 數 記 22:38
說:「我已經到你這裡來了!現在我豈能擅自說甚麼呢? 神將甚麼話傳給我,我就說甚麼。」

民 數 記 22:39
和巴勒同行,來到基列‧胡瑣。

民 數 記 22:10
回答說:「是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打發人到我這裡來,說:

民 數 記 23:1
對巴勒說:「你在這裡給我築七座壇,為我預備七隻公牛,七隻公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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