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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733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661 至 1670 節
民 數 記 27:8
你也要曉諭人說:『人若死了沒有兒子,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。

民 數 記 28:2
「你要吩咐人說:『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』;

民 數 記 32:7
你們為何使人灰心喪膽、不過去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那地呢?

路 加 福 音 1:16
他要使許多人回轉,歸於主─他們的 神。

使 徒 行 傳 3:13
亞伯拉罕、撒、雅各的 神,就是我們祖的 神,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(或作:兒子)耶穌;你們卻把他交付彼拉多。彼拉多定意要釋放他,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他。

使 徒 行 傳 4:10
你們眾人和百姓都當知道,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、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。

羅 馬 書 1:20
自從造天地來, 神的永能和 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

申 命 記 24:1
「人若娶妻後,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他,就可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。

申 命 記 27:14
利未人要向眾人高聲說:

申 命 記 31:1
摩西去告訴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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