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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 伯 來 書 7:5
那得祭司職任的未子孫,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,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,雖是從亞拉罕身(原文是腰)中生的,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;

創 世 記 13:7
當時,迦南人與比洗人在那地居住。亞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。

創 世 記 24:59
於是他們打發妹子百加和他的乳母,同亞拉罕的僕人,並跟從僕人的,都走了。

歷 代 志 下 26:7
 神幫助他攻擊非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人,並米烏尼人。

尼 希 米 記 3:14
管理.哈基琳、甲的兒子瑪基雅修造糞廠門,立門,安門扇和閂鎖。

耶 利 米 書 36:11
番的孫子、基瑪雅的兒子米該亞聽見書上耶和華的一切話,

歷 代 志 上 11:27
哈律人瑪,比倫人希斯,

但 以 理 書 3:14
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:「得拉、米煞、亞尼歌,你們不事奉我的神,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,是故意的嗎?

希 伯 來 書 7:9
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未,也是藉著亞拉罕納了十分之一。

但 以 理 書 3:30
那時王在巴比倫省,高升了得拉、米煞、亞尼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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