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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292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701 至 1710 節
歷 代 志 上 1:32
亞伯拉罕的妾基土拉所生的兒子,就是心蘭、約珊、米、米甸、伊施巴、書亞。約珊的兒子是示巴、底

創 世 記 46:34
你們要說:『你的僕人,從幼年直到如今,都以養牲畜為,連我們的祖宗也都以此為。』這樣,你們可以住在歌珊地,因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。」

耶 利 米 書 2:7
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,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;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,使我的產成為可憎的。

約 書 亞 記 19:1
為西緬支派的人,按著宗族,拈出第二鬮。他們所得的地是在猶大人地中間。

歷 代 志 上 9:12
有瑪基雅的曾孫、巴施戶珥的孫子、耶羅罕的兒子亞大雅,又有亞第的兒子瑪賽;亞第是雅希細拉的兒子;雅希細拉是米書蘭的兒子;米書蘭是米實利密的兒子;米實利密是音麥的兒子。

使 徒 行 傳 26:18
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,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,從黑暗中歸向光明,從撒權下歸向 神;又因信我,得蒙赦罪,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

以 西 結 書 33:24
「人子啊,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:『亞伯拉罕獨自一人能得這地為,我們人數眾多,這地更是給我們為的。』

馬 太 福 音 11:19
人子來了,也吃也喝,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,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。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(有古卷: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)。

利 未 記 25:28
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

民 數 記 27:7
「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。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,把地分給他們為;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歸給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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