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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6110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771 至 1780 節
利 未 記 16:1
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。死了之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
利 未 記 16:3
倫進聖所,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

利 未 記 16:9
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,

利 未 記 22:4
倫的後裔,凡長大痲瘋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(物或作:人),或是遺精的人,

利 未 記 3:5
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
利 未 記 6:22
倫的子孫中,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,要把這素祭獻上,要全燒給耶和華。這是永遠的定例。

利 未 記 7:33
倫子孫中,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,要得這右腿為分;

利 未 記 9:12
倫宰了燔祭牲,他兒子把血遞給他,他就灑在壇的周圍,

利 未 記 9:18
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。他兒子把血遞給他,他就灑在壇的周圍;

利 未 記 9:22
倫向百姓舉手,為他們祝福。他獻了贖罪祭、燔祭、平安祭就下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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