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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3858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771 至 1780 節
民 數 記 18:1
耶和華對倫說:「你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。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。

民 數 記 18:20
耶和華對倫說:「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」

民 數 記 19:4
祭司以利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,向會幕前面彈七次。

民 數 記 3:10
你要囑咐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。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
民 數 記 31:21
祭司以利撒對打仗回來的兵丁說:「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乃是這樣:

民 數 記 33:45
從以耶‧巴琳起行,安營在底本迦得。

民 數 記 6:23
「你告訴倫和他兒子說: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,說:

民 數 記 8:2
「你告訴倫說:點燈的時候,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。」

路 加 福 音 1:55
為要記念伯拉罕和他的後裔,施憐憫直到永遠,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。

路 加 福 音 13:4
從前西羅樓倒塌了,壓死十八個人;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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