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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7571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821 至 1830 節
以 斯 拉 記 2:7
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
以 斯 拉 記 6:16
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,並其餘被擄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地行奉獻 神殿的禮。

以 斯 拉 記 7:27
斯拉說:「耶和華─我們列祖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!因他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,

尼 希 米 記 11:3
色列人、祭司、利未人、尼提寧,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,各在自己的地業中。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:

尼 希 米 記 12:13
斯拉族有米書蘭;亞瑪利雅族有約哈難;

尼 希 米 記 2:17
後,我對他們說:「我們所遭的難,耶路撒冷怎樣荒涼,城門被火焚燒,你們都看見了。來吧,我們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,免得再受凌辱!」

尼 希 米 記 6:15
祿月二十五日,城牆修完了,共修了五十二天。

尼 希 米 記 7:12
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
尼 希 米 記 7:8
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: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
尼 希 米 記 8:6
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 神;眾民都舉手應聲說:「阿們!阿們!」就低頭,面伏於地,敬拜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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