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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749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971 至 1980 節
利 未 記 14:31
就是他能辦的,一隻為贖罪祭,一隻為燔祭,與素祭一同獻上;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利 未 記 15:22
凡摸他坐甚麼物件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,用水洗澡。

利 未 記 16:17
他進聖贖罪的時候,會幕裡不可有人,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。

利 未 記 25:24
在你們得為業的全地,也要准人將地贖回。

利 未 記 27:22
他若將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
利 未 記 27:30
「地上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

利 未 記 5:6
並要因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羊羔,或是一隻山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。

利 未 記 8:34
像今天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,為你們贖罪。

西 番 雅 書 3:13
以色列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,不說謊言,口中也沒有詭詐的舌頭;而且吃喝躺臥,無人驚嚇。

馬 太 福 音 23:3
凡他們吩咐你們的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;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;因為他們能說,不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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