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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3868 節經文。 這是第 1981 至 1990 節
以 斯 拉 記 3:8
百姓到了耶路撒冷 神殿的地方。第二年二月,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,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和其餘的弟兄,就是祭司、未人,並一切被擄歸回耶路撒冷的人,都興工建造;又派未人,從二十歲以外的,督理建造耶和華殿的工作。

尼 希 米 記 11:5
又有巴錄的兒子瑪西雅。巴錄是谷何西的兒子;谷何西是哈賽雅的兒子;哈賽雅是亞大雅的兒子;亞大雅是約雅立的兒子;約雅立是撒迦雅的兒子;撒迦雅是示羅尼的兒子。

尼 希 米 記 10:37
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、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、新酒與油奉給祭司,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裡,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未人,因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。

以 賽 亞 書 24:2
那時百姓怎樣,祭司也怎樣;僕人怎樣,主人也怎樣;婢女怎樣,主母也怎樣;買物的怎樣,賣物的也怎樣;放債的怎樣,借債的也怎樣;取的怎樣,出的也怎樣。

歷 代 志 上 9:12
有瑪基雅的曾孫、巴施戶珥的孫子、耶羅罕的兒子亞大雅,又有亞第業的兒子瑪賽;亞第業是雅希細拉的兒子;雅希細拉是米書蘭的兒子;米書蘭是米實密的兒子;米實密是音麥的兒子。

歷 代 志 下 28:15
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,使被擄的人前來;其中有赤身的,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,給他們穿,又給他們吃喝,用膏抹他們;其中有軟弱的,就使他們騎驢,送到棕樹城耶哥他們弟兄那裡;隨後就回撒馬亞去了。

創 世 記 24:55
百加的哥哥和他母親說:「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,至少十天,然後他可以去。」

創 世 記 24:64
百加舉目看見以撒,就急忙下了駱駝,

創 世 記 27:15
百加又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他小兒子雅各穿上,

創 世 記 27:46
百加對以撒說:「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;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,像這些一樣,我活著還有甚麼益處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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