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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93 節經文。 這是第 21 至 30 節
以 斯 帖 記 3:7
亞哈隨王十二年正月,就是尼散月,人在哈曼面前,按日日月月掣普珥,就是掣籤,要定何月何日為吉,擇定了十二月,就是亞達月。

以 斯 帖 記 7:5
亞哈隨王問王后以斯帖說:「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?這人在哪裡呢?」

以 斯 帖 記 8:7
亞哈隨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:「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,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,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。

以 斯 帖 記 10:1
亞哈隨王使旱地和海島的人民都進貢。

列 王 紀 上 2:5
你知道洗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,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: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兒子亞瑪撒。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,如在爭戰之時一樣,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。

以 斯 拉 記 4:6
在亞哈隨才登基的時候,上本控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。

撒 母 耳 記 下 16:10
王說:「洗雅的兒子,我與你們有何關涉呢?他咒罵是因耶和華吩咐他說:『你要咒罵大衛。』如此,誰敢說你為甚麼這樣行呢?」

撒 母 耳 記 下 2:18
在那裡有洗雅的三個兒子:約押、亞比篩、亞撒黑。亞撒黑腳快如野鹿一般;

列 王 紀 上 1:7
亞多尼雅與洗雅的兒子約押,和祭司亞比亞他商議;二人就順從他,幫助他。

以 斯 帖 記 3:8
哈曼對亞哈隨王說:「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;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,也不守王的律例,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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