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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438 節經文。 這是第 251 至 260 節
希 伯 來 書 7:5
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,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,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,雖是從罕身(原文是腰)中生的,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;

羅 馬 書 4:9
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
創 世 記 50:24
約瑟對他弟兄們說:「我要死了,但 神必定看顧你們,領你們從這地上去,到他起誓所應許給罕、以撒、雅各之地。」

創 世 記 26:3
你寄居在這地,我必與你同在,賜福給你,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。我必堅定我向你父罕所起的誓。

羅 馬 書 4:16
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罕之信的。

申 命 記 30:20
且愛耶和華─你的 神,聽從他的話,專靠他;因為他是你的生命,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。這樣,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。」

申 命 記 9:5
你進去得他們的地,並不是因你的義,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,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,耶和華─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,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。

尼 希 米 記 12:36
又有撒迦利的弟兄示瑪雅、撒利、萊、基萊、瑪艾、拿坦業、猶大、哈拿尼,都拿著神人大衛的樂器,文士以斯引領他們。

以 斯 拉 記 7:3
希突是瑪利雅的兒子,瑪利雅是撒利雅的兒子,撒利雅是約的兒子,

約 書 亞 記 13:27
並谷中的蘭、‧寧、疏割、撒分,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的餘地,以及約旦河與靠近約旦河的地,直到基尼烈海的極邊,都在約旦河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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