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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2872 節經文。 這是第 2811 至 2820 節
撒 母 耳 記 下 11:11
烏利亞對大衛說:「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,我主約押和我主(或譯:王)的僕人都在田野營,我豈可回家吃喝、與妻子同寢呢?我敢在王面前起誓(原文是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):我決不行這事!」

歷 代 志 下 15:15
猶大眾人為所起的誓歡喜;因他們是盡心起誓,盡意尋求耶和華,耶和華就被他們尋見,且賜他們四境平

以 斯 拉 記 4:17
那時王諭覆省長利宏、書記伸帥,和他們的同黨,就是住撒馬利亞並河西一帶地方的人,說:「願你們平云云。

以 賽 亞 書 23:12
他又說:受欺壓西頓的居民(原文是處女)哪,你必不得再歡樂。起來!過到基提去;就是在那裡也不得歇。

以 西 結 書 20:21
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),干犯我的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
以 西 結 書 44:24
有爭訟的事,他們應當站立判斷,要按我的典章判斷。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、條例,也必以我的息日為聖日。

利 未 記 6:12
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,不可熄滅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,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,在其上燒平祭牲的脂油。

利 未 記 7:21
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,或是人的不潔淨,或是不潔淨的牲畜,或是不潔可憎之物,吃了獻與耶和華平祭的肉,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。」

民 數 記 13:22
他們從南地上去,到了希伯崙;在那裡有亞衲族人亞希幔、示篩、撻買。原來希伯崙城被建造比埃及的鎖城早七年。

民 數 記 16:1
利未的曾孫、哥轄的孫子、以斯哈的兒子可拉,和流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、亞比蘭,與比勒的兒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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