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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35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331 至 340 節
撒 母 耳 記 上 14:50
掃羅的妻名叫亞希暖,是亞希瑪斯的女兒。掃羅的元帥名叫押珥,是珥的兒子;珥是掃羅的叔叔。

列 王 紀 下 25:23
眾軍長和屬他們的人聽見巴比倫王立了基大利作省長,於是軍長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、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、陀法人單戶蔑的兒子西萊雅、瑪迦人的兒子雅撒亞,和屬他們的人都到米斯巴見基大利。

列 王 紀 上 2:5
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,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:珥的兒子押珥和益帖兒子亞瑪撒。他在太平之時這二人的血,如在爭戰之時一樣,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。

列 王 紀 上 2:32
耶和華必使約押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;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,就是以色列元帥珥的兒子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,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。

創 世 記 42:22
便說:「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,不可傷害那孩子嗎?只是你們不肯聽,所以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。」

歷 代 志 上 11:30
陀法人瑪哈萊,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,

歷 代 志 上 11:42
便人示撒的兒子亞第拿〈他是便支派中的一個族長,率領三十人〉,

歷 代 志 下 36:13
布甲撒曾使他指著 神起誓,他卻背叛,強項硬心,不歸服耶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。

歷 代 志 下 36:7
布甲撒又將耶和華殿裡的器皿帶到巴比倫,放在他神的廟裡【或作自己的宮裡】。

耶 利 米 書 52:28
布甲撒所擄的民數記在下面:在他第七年擄去猶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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