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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7928 節經文。 這是第 351 至 360 節
出 埃 及 記 21:25
烙還烙,傷還傷,打還打。

以 賽 亞 書 11:13
法蓮的嫉妒就必消散;擾害猶大的必被剪除。法蓮必不嫉妒猶大,猶大也不擾害法蓮。

耶 利 米 書 21:7
後我要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僕百姓,就是在城內,從瘟疫、刀劍、饑荒中剩下的人,都交在巴比倫王布甲撒的手中和他們仇敵,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中。巴比倫王必用刀擊殺他們,不顧惜,不可憐,不憐憫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』

耶 利 米 書 36:25
利拿單和第萊,並基瑪利懇求王不要燒這書卷,他卻不聽。

耶 利 米 書 51:34
色列人說:巴比倫王布甲撒吞滅我,壓碎我,使我成為空虛的器皿。他像大魚將我吞下,用我的美物充滿他的肚腹,又將我趕出去。

何 西 阿 書 12:14
法蓮大大惹動主怒,所他流血的罪必歸在他身上。主必將那因法蓮所受的羞辱歸還他。

何 西 阿 書 5:5
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。故此,色列和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;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。

何 西 阿 書 10:11
法蓮是馴良的母牛犢,喜愛踹穀,我卻將軛加在牠肥美的頸項上,我要使法蓮拉套(或作:被騎)。猶大必耕田;各必耙地。

何 西 阿 書 10:9
色列啊,你從基比亞的日子來時常犯罪。你們的先人曾站在那裡,現今住基比亞的人為攻擊罪孽之輩的戰事臨不到自己。

利 未 記 24:20
傷還傷,眼還眼,牙還牙。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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