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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974 節經文。 這是第 361 至 370 節
歷 代 志 下 23:17
於是眾民都到力廟,拆毀了廟,打碎壇和像,又在壇前將力的祭司瑪坦殺了。

以 斯 拉 記 10:38
尼、賓內、每、

詩 篇 147:19
他將他的道指雅各,將他的律例典章指以色列。

以 賽 亞 書 41:22
可以聲明,指我們將來必遇的事,說明先前的是甚麼事,好叫我們思索,得知事的結局,或者把將來的事指我們。

耶 利 米 書 23:36
『耶和華的默』你們不可再提,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(重擔和默原文同),因為你們謬用永生 神、萬軍之耶和華─我們 神的言語。

那 鴻 書 1:1
論尼尼微的默,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所得的默

民 數 記 20:13
這水名叫米利水(米利就是爭鬧的意思),是因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爭鬧,耶和華就在他們面前顯為聖。

馬 可 福 音 15:7
有一個人名叫,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。他們作亂的時候,曾殺過人。

約 書 亞 記 18:18
又接連到亞拉對面,往北下到亞拉

啟 示 錄 1:1
耶穌基督的啟,就是 神賜給他,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他的眾僕人。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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