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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505 節經文。 這是第 381 至 390 節
詩 篇 106:27
叫他們的後裔倒在列國之中,分在各地。

以 賽 亞 書 56:8
主耶和華,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的,說: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,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。

彼 得 前 書 1:1
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在本都、加拉太、加帕多家、亞細亞、庇推尼寄居的,

以 斯 帖 記 3:8
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:「有一種民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;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,也不守王的律例,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。

詩 篇 1:4
惡人並不是這樣,乃像糠秕被風吹

利 未 記 13:28
火斑若在原處止住,沒有在皮上發,乃是發暗,是起的火毒,祭司要定他為潔淨,不過是火毒的痕跡。

利 未 記 13:35
但他得潔淨以後,頭疥若在皮上發開了,

利 未 記 13:36
祭司就要察看他。頭疥若在皮上發,就不必找那黃毛,他是不潔淨了。

約 翰 福 音 11:52
也不但替這一國死,並要將 神四的子民都聚集歸一。

雅 各 書 1:1
作 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請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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