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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7449 節經文。 這是第 411 至 420 節
出 埃 及 記 3:16
你去招聚的長老,對他們說:『耶和華你們祖宗的 神,就是亞伯拉罕的 神,撒的 神,雅各的 神,向我顯現,說:我實在眷顧了你們,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。

以 西 結 書 35:15
你怎樣因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,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。西珥山哪,你和東全地必都荒涼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」

何 西 阿 書 1:11
猶大人和人必一同聚集,為自己立一個首領,從這地上去(或譯:從被擄之地上來),因為耶斯的日子必為大日。

何 西 阿 書 7:1
我想醫治的時候,法蓮的罪孽和撒馬利亞的罪惡就顯露出來。他們行事虛謊,內有賊人入室偷竊,外有強盜成群騷擾。

撒 迦 利 亞 書 8:13
猶大家和家啊,你們從前在國中怎樣成為可咒詛的;照樣,我要拯救你們,使人稱你們為有福的(或譯:使你們叫人得福)。你們不要懼怕,手要強壯。

民 數 記 1:45
這樣,凡人中被數的,照著宗族,從二十歲外,能出去打仗、被數的,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。

民 數 記 5:6
「你曉諭人說:無論男女,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致干犯耶和華,那人就有了罪。

申 命 記 32:52
我所賜給人的地,你可遠遠地觀看,卻不得進去。」

約 書 亞 記 18:3
約書亞對人說:「耶和華─你們祖的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,你們耽延不去得,要到幾時呢?

約 書 亞 記 20:9
這都是為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,使誤殺人的都可逃到那裡,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,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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