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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451 節經文。 這是第 451 至 460 節
羅 馬 書 2:18
既從律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 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(或作:也喜愛那美好的事);

加 拉 太 書 4:22
因為律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
加 拉 太 書 4:5
要把律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
申 命 記 27:3
把這律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。你過了河,可以進入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,正如耶和華─你列祖之 神所應許你的。

希 伯 來 書 9:22
按著律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;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

雅 各 書 4:12
設立律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

約 書 亞 記 17:10
南歸以蓮,北歸瑪拿西,以海為界;北邊到亞設,東邊到以薩迦。

撒 母 耳 記 下 20:21
乃因以蓮山地的一個人─比基利的兒子示巴─舉手攻擊大衛王,你們若將他一人交出來,我便離城而去。」婦人對約押說:「那人的首級必從城牆上丟給你。」

創 世 記 47:11
約瑟遵著老的命,把埃及國最好的地,就是蘭塞境內的地,給他父親和弟兄居住,作為產業。

創 世 記 47:4
他們又對老說:「迦南地的饑荒甚大,僕人的羊群沒有草吃,所以我們來到這地寄居。現在求你容僕人住在歌珊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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