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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054 節經文。 這是第 511 至 520 節
約 書 亞 記 11:8
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裡,以色列人就擊殺他們,追趕他們到西頓大城,到米利弗‧音,直到東邊米巴的平原,將他們擊殺,沒有留下一個。

耶 利 米 書 29:24
「論到尼蘭人示雅,你當說,

歷 代 志 上 26:23
暗蘭族、以哈族、伯倫族、烏泄族也有職分。

民 數 記 3:27
屬哥轄的,有暗蘭族、以哈族、伯倫族、烏薛族。這是哥轄的諸族。

但 以 理 書 8:20
你所看見雙角的公綿羊,就是代和波王。

耶 利 米 書 29:32
所以耶和華如此說:我必刑罰尼蘭人示雅和他的後裔,他必無一人存留住在這民中,也不得見我所要賜與我百姓的福樂,因為他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』」

約 書 亞 記 13:6
山地的一切居民,從黎巴嫩直到米利弗‧音,就是所有的西頓人,我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他們去。你只管照我所吩咐的,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。

但 以 理 書 6:8
王啊,現在求你立這禁令,加蓋玉璽,使禁令決不更改;照代和波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。」

以 斯 帖 記 10:2
他以權柄能力所行的,並他抬舉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,豈不都寫在代和波王的歷史上嗎?

但 以 理 書 6:12
他們便進到王前,提王的禁令,說:「王啊,三十日內不拘何人,若在王以外,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,必被扔在獅子坑中。王不是在這禁令上蓋了玉璽麼?」王回答說:「實有這事,照代和波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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