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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193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551 至 560 節
士 師 記 7:24
基甸打發人走遍以法蓮山地,說:「你們下來攻擊米甸人,爭先把守約旦河的渡口,直到伯‧拉。」於是以法蓮的眾人聚集,把守約旦河的渡口,直到伯‧拉,

耶 利 米 書 21:7
以後我要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僕百姓,就是在城內,從瘟疫、刀劍、饑荒中剩下的人,都交在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和他們仇敵,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中。比倫王必用刀擊殺他們,不顧惜,不可憐,不憐憫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』

約 書 亞 記 20:7
於是,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;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;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‧亞(基列‧亞就是希伯崙);

耶 利 米 書 20:4
因耶和華如此說:『我必使你自覺驚嚇,你也必使眾朋友驚嚇;他們必倒在仇敵的刀下,你也必親眼看見;我必將猶大人全交在比倫王的手中,他要將他們擄到比倫去,也要用刀將他們殺戮。

約 書 亞 記 21:27
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的哥蘭,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,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;又給他們比‧提拉和屬城的郊野,共兩座城;

列 王 紀 上 15:21
沙聽見,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,仍住在得撒。

列 王 紀 上 15:29
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,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,都滅盡了,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。

列 王 紀 上 16:5
沙其餘的事,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,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。

列 王 紀 上 16:6
沙與他列祖同睡,葬在得撒。他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。

列 王 紀 上 9:18
拉,並國中曠野裡的達莫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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