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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3811 節經文。 這是第 561 至 570 節
以 賽 亞 書 7:1
烏西的孫子、約坦的兒子、猶大王亞哈斯在位的時候,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、以色列王加上來攻打耶路撒冷,卻不能攻取。

申 命 記 23:4
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們沒有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,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。

耶 利 米 書 21:7
以後我要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僕百姓,就是在城內,從瘟疫、刀劍、饑荒中剩下的人,都交在巴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和他們仇敵,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中。巴倫王必用刀擊殺他們,不顧惜,不可憐,不憐憫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』

耶 利 米 書 41:2
尼探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他來的那十個人起來,用刀殺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,就是巴倫王所立為全地省長的。

約 拿 書 4:8
日頭出來的時候, 神安排炎熱的東風,日頭曝曬約的頭,使他發昏,他就為自己求死,說:「我死了活著還好!」

申 命 記 7:1
「耶和華─你 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,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,就是赫人、革迦撒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,共七國的民,都你強大。

耶 利 米 書 20:4
因耶和華如此說:『我必使你自覺驚嚇,你也必使眾朋友驚嚇;他們必倒在仇敵的刀下,你也必親眼看見;我必將猶大人全交在巴倫王的手中,他要將他們擄到巴倫去,也要用刀將他們殺戮。

約 書 亞 記 21:27
以色列人又從瑪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,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,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;又給他們‧施提拉和屬城的郊野,共兩座城;

撒 母 耳 記 上 21:9
祭司說:「你在以拉谷殺非利士人歌利亞的那刀在這裡,裹在布中,放在以弗得後邊,你要就可以去;除此以外,再沒有別的。」大衛說:「這刀沒有可的!求你給我。」

創 世 記 36:33
拉死了,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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