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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中共有 8511 節經文。 這是第 661 至 670 節
以 賽 亞 書 59:17
公義為鎧甲(或譯:護心鏡),拯救為頭盔,報仇為衣服,熱心為外袍。

但 以 理 書 1:11
理對太監長所派管理但理、哈拿尼雅、米沙、亞撒雅的委辦說:

士 師 記 19:1
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,有住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未人,娶了一個猶大伯恆的女子為妾。

列 王 紀 上 22:6
於是色列王招聚先知,約有四百人,問他們說:「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不可?」他們說:「可上去,因為主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裡。」

歷 代 志 下 18:5
於是色列王招聚先知四百人,問他們說:「我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不可?」他們說:「可上去,因為 神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裡。」

以 斯 拉 記 7:1
這事後,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,有個斯拉,他是西萊雅的兒子,西萊雅是亞撒雅的兒子,亞撒雅是希勒家的兒子,

尼 希 米 記 8:4
文士斯拉站在為這事特備的木臺上。瑪他提雅、示瑪、亞奈雅、烏亞、希勒家,和瑪西雅站在他的右邊;毗大雅、米沙、瑪基雅、哈順、哈拔大拿、撒迦亞,和米書蘭站在他的左邊。

以 賽 亞 書 11:4
卻要公義審判貧窮人,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,口中的杖擊打世界,嘴裡的氣殺戮惡人。

民 數 記 18:21
「凡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未的子孫為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
民 數 記 36:4
到了色列人的禧年,這女兒的產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上。這樣,我們祖宗支派的產就減少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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