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亞所"
記錄中共有 8656 節經文。 這是第 6731 至 6740 節
利 未 記 16:27
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贖罪,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,將皮、肉、糞用火焚燒。

利 未 記 19:22
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犯的罪,他的罪就必蒙赦免。

利 未 記 26:45
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立的約。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、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為要作他們的 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利 未 記 4:2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若有人在耶和華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,

利 未 記 4:6
把指頭蘸於血中,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的幔子彈血七次,

利 未 記 5:7
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就要因犯的罪,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: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
彌 迦 書 3:5
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─他們牙齒有嚼的,他們就呼喊說:平安了!凡不供給他們吃的,他們就預備攻擊他(預備攻擊他:或譯說必遭遇刀兵)─耶和華如此說:

那 鴻 書 1:1
論尼尼微的默示,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得的默示。

哈 該 書 2:23
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羅巴伯啊,到那日,我必以你為印,因我揀選了你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

撒 迦 利 亞 書 11:15
耶和華又吩咐我說:「你再取愚昧牧人用的器具,

6716726736746756766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