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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西 結 書 37:24
「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;眾民必歸一個牧人。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,謹守遵行我的例。

但 以 理 書 6:15
那些人就紛紛聚集來見王,說:「王啊,當知道瑪代人和波斯人有例,凡王所立的禁令和例都不可更改。」

使 徒 行 傳 15:5
惟有幾個信徒、是法利賽教門的人,起來說: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,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法。

使 徒 行 傳 21:20
他們聽見,就歸榮耀與 神,對保羅說:兄台,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,並且都為法熱心。

申 命 記 12:1
「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,在耶和華─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,要謹守遵行的例典章乃是這些:

歷 代 志 下 34:31
王站在他的地位上,在耶和華面前立約,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,遵守他的誡命、法度、例,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;

哥 林 多 前 書 14:34
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,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,因為不准他們說話。他們總要順服,正如法所說的。

以 西 結 書 18:19
「你們還說:『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』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例,他必定存活。

馬 太 福 音 23:23
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,獻上十分之一,那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。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;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

何 西 阿 書 4:6
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。你棄掉知識,我也必棄掉你,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。你既忘了你 神的法,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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