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祭便"
記錄中共有 2487 節經文。 這是第 711 至 720 節
歷 代 志 下 8:15
王所吩咐眾司和利未人的,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,他們都不違背。

尼 希 米 記 11:3
以色列人、司、利未人、尼提寧,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,各在自己的地業中。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:

尼 希 米 記 10:28
其餘的民、司、利未人、守門的、歌唱的、尼提寧,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 神律法的,並他們的妻子、兒女,凡有知識能明白的,

詩 篇 51:17
 神所要的就是憂傷的靈; 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

詩 篇 54:6
我要把甘心獻給你。耶和華啊,我要稱讚你的名;這名本為美好。

利 未 記 1:8
亞倫子孫作司的,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。

利 未 記 13:27
到第七天,司要察看他,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,就要定他為不潔淨,是大痲瘋的災病。

利 未 記 13:55
洗過以後,司要察看,那物件若沒有變色,災病也沒有消散,那物件就不潔淨,是透重的災病,無論正面反面,都要在火中焚燒。

利 未 記 13:56
洗過以後,司要察看,若見那災病發暗,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、皮子上、經上、緯上,都撕去。

利 未 記 22:29
你們獻感謝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

697071727374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