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以法蓮"
記錄中共有 7571 節經文。 這是第 7141 至 7150 節
民 數 記 15:4
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十分之一,並油一欣四分之一,調和作素祭,獻給耶和華。

民 數 記 17:4
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櫃前,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。

路 加 福 音 11:53
耶穌從那裡出來,文士和利賽人就極力的催逼他,引動他多說話,

約 翰 福 音 11:49
內中有一個人,名叫該亞,本年作大祭司,對他們說:你們不知道甚麼。

約 翰 福 音 12:34
眾人回答說:我們聽見律上有話說,基督是永存的,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?這人子是誰呢?

約 翰 福 音 9:13
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利賽人那裡。

使 徒 行 傳 18:13
說:這個人勸人不按著律敬拜 神。

使 徒 行 傳 23:29
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的辯論,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。

羅 馬 書 2:17
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,且指著 神誇口;

哥 林 多 前 書 3:22
或保羅,或亞波羅,或磯,或世界,或生,或死,或現今的事,或將來的事,全是你們的;

7127137147157167177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