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 "耶孫"
記錄中共有 9020 節經文。 這是第 871 至 880 節
耶 利 米 書 42:18
「萬軍之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:『我怎樣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路撒冷的居民身上,你們進入埃及的時候,我也必照樣將我的忿怒傾在你們身上,以致你們令人辱罵、驚駭、咒詛、羞辱,你們不得再見這地方。』

耶 利 米 書 44:2
「萬軍之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:我所降與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。那些城邑今日荒涼,無人居住;

耶 利 米 書 52:13
用火焚燒和華的殿和王宮,又焚燒路撒冷的房屋,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。

以 西 結 書 15:6
所以,主和華如此說:眾樹以內的葡萄樹,我怎樣使它在火中當柴,也必照樣待路撒冷的居民。

利 未 記 2:11
「凡獻給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;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、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和華。

利 未 記 5:15
「人若在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照你所估的,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,將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─牽到和華面前為贖愆祭;

利 未 記 10:2
就有火從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和華面前。

馬 太 福 音 21:27
於是回答穌說:我們不知道。穌說: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。

民 數 記 15:31
因他藐視和華的言語,違背和華的命令,那人總要剪除;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。」

馬 可 福 音 11:15
他們來到路撒冷。穌進入聖殿,趕出殿裡作買賣的人,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,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;

85868788899091